关于征集北京体育大学第四届五次教代会提案的通知
时间:2019-03-13 来源:作者:
各位代表: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的开局之年。北京体育大学正处于深化综合改革和“三个转型”发展的关键阶段,全校教职工凝心聚力、团结一心,为建设世界一流体育大学和高水平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基地而努力奋斗。
为充分发挥基层教职员工的主人翁精神,积极为学校的建设和发展建言献策,体现教代会在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中的重要作用,现将北京体育大学第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提案征集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案的范围
1.围绕高等学校“双一流”建设的奋斗目标和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的意见和建议;
2.有关学校聚焦国家战略需求和三大任务,推进深化综合改革和“三个转型”发展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3.有关学校的学科发展、教学科研、运动训练、社会服务、国际交流、协同创新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4.有关学校的制度建设、卓越人才培养、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校园规划与文化建设、信息服务、后勤保障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5.有关学校加强民主政治建设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6.教职工普遍关心、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7.其它有关学校改革和建设发展等重大问题的建议。
二、提案的基本原则
(一)所有提案应符合以下要求:
1.代表性: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本校教职工意见,所反映的问题真实可信、实事求是,能代表较多单位(个人)的意见和要求,该提案的落实将对学校工作大局和大多数教职工的工作、生活产生积极影响;
2.全局性:正确体现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的关系,能站在学校建设和发展大局的高度观察、分析问题,具有全局性和前瞻性,提出的建议和意见符合学校的整体利益;
3.可行性:所提建议和意见的落实,应在在学校的职责和财力、物力范围之内,切实可行,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4.规范性:提案书写符合规范要求,提案提交合乎规定程序。
(二)以下内容不应作为提案提出:
1.涉及国家重要机密的;
2.学校职权范围之外的;
3.教代会规定职权以外的;
4.属于学术研讨的;
5.举报或揭发问题的;
6.涉及民事纠纷或进入刑事、行政诉讼以及仲裁程序的;
7.为代表本人或他人解决个别问题的。
三、提案的要求
1.提案必须是一事一案。
2.提案应在提案组统一印发或按规定下载的提案表上书写(见附件1),允许另附页。今年试行网上提案系统,线上线下同步进行,提案委员会将对网上提案系统的使用,另行组织培训。
3.提案必须包括以下三部分:
(1)提案题名:即建议或要求解决问题的题目;
(2)提案理由:即提案人说明提出本案的原因、事实依据、情况分析及可行性调查;
(3)建议:即提案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或措施。
4.提案须正式代表作为提案人提出,其他正式代表5人以上(含5人)附议。提案人和附议人在书面提案表上签名后方可作为提案提交。网上提案系统,亦需其他正式代表5人以上(含5人)点击“我要附议”后,该提案才能提交。
5.提案表可以通过填写《北京体育大学教代会提案表》(附件)后打印,也可以从网上提案系统提交后直接打印。
四、提案的审查和立案
代表提出的提案由教代会提案组进行审查。根据提案内容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规,是否属于本校和教代会的职权范围,是否符合提案的技术规范,确定是否立案。对符合上述条件的提案,给予正式立案,进入提案处理程序。对格式不合规范的提案退回提案人重新提交。对提出的问题正确,但一时没有条件解决的,向提案人作出解释,暂缓立案。对不符合立案要求但有参考价值的提案,可作为“意见和建议”,转交相关部门,并答复提案人。
五、提案征集时间
1.本次提案征集时间从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19年4月12日17:00止。
2.书面提案提交到教代会提案委员会(南办公楼130)。电子文本请发到电子邮箱:bsugonghui@126.com,电子邮件主题请注明“四届五次教代会提案”。
联系电话:62989366
联 系 人:乔月枝、汤晓迪
教代会提案委员会
2019年3月13日